口服液體藥用聚丙烯瓶質量標準適用于以聚丙烯(PP)為主要原料,采用注吹成型工藝生產的口服液體制劑藥用塑料瓶。
口服液藥用聚丙烯瓶
1. 外觀 在自然光纖明亮處,正視目測。應具有均勻一致的色澤,不得有明顯色差。瓶的表面應光潔、平整,不得有變形和明顯的擦痕。不得有砂眼、油污、氣泡。瓶口應平整、光滑。
2. 密封性 瓶口與瓶蓋應配合適宜,不得滑牙。
3. 抗跌落 從規定高度1.2M自然跌落至水平剛性光滑表面,應不得破裂。
4. 水蒸氣透過量 照水蒸氣透過量測定法(YBB00092003-2015)第三法,放置14天,重量損失不得過0.2%。
5. 熾灼殘渣 依法測定(中國藥典2015年版通則0841),遺留殘渣不得過0.1%(含遮光劑的瓶遺留殘渣不得過3%)。
6. 溶出物試驗
澄清度 依法檢查(中國藥典2015年版通則0902)。
PH變化值 依法檢測定(中國藥典2015年版通則0631),二者PH值之差不得過1.0.
吸光度 照(中國藥典2015年通則0401)測定,在220~360nm波長范圍內的最大吸收度不得過010。
易氧化物 硫代硫酸鈉滴定液之差不得過1.5ml。
重金屬 依法檢查(中國藥典2015年版通則0821第一法),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一。
7. 脫色試驗 不得深于空白液
8. 微生物限度 依法檢查(中國藥典2015年版通則1105/1106),細菌總數每瓶不得過100cfu,霉菌和酵母菌數每瓶不得過100cfu,大腸埃希菌每瓶不得檢出。
9. 異常毒性 依法檢查(中國藥典2015年版通則1141),應符合規定。